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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城际铁路二期工程迪荡站、百官站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2020-09-16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绍兴城际铁路二期工程迪荡站、百官站

项目位于绍兴市越城区、上虞区境内。本项目主要内容为绍兴城际铁路二期工程新建迪荡站、百官站,新增站房建筑面积总计3884m2。本次评价范围为迪荡站、百官站车站两端新建道岔之间路段。近期:2030年,远期:2045年。区间开行城际列车近期31对/日,远期31对/日。铁路等级为国铁I级,正线数目:双线;设计行车速度:120km/h;站台长度:210m;牵引种类:电力;机车类型:CRH6F型动车组;到发线有效长度:400m。改建地段按Ⅰ级铁路轨道标准、跨区间无缝线路设计,全部采用有砟轨道。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6.79hm2,全部为永久占地。本项目主体工程土石方挖填总量10.40万m3,其中挖方3.3万m3,填方7.1万m3,外借5.24万m3,弃方1.44万m3。弃方全部运往运至主管部门指定的弃土场堆置。本工程拆迁房屋5286m2。项目工期12个月,总投资39340万元。

绍兴城际铁路二期工程迪荡站、百官站是利用既有萧甬铁路富裕能力开行绍兴市域客运列车,开通后将作为绍兴市公共交通的有效补充,承担部分绍兴城区之间的中、长距离的城市公交出行功能,引导绍兴城市各组团间融合互补发展,缓解未来地区内部交通压力。项目符合《绍兴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和《上虞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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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本工程位于位于浙江省绍兴市境内,钱塘江水系流域,站址周边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各类特殊和重要生态敏感区,主要生态保护目标为选址范围内植被、农田及景观。

(2)声环境和振动环境保护目标:评价范围内共有声环境保护目标6处,其中4处居民住宅、1处养老院和1所学校。评价范围内有振动环境保护目标1处,为居民住宅,无文物古建筑。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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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1)工程施工期路堤填筑、车站修筑等工程活动,将导致地表植被破坏、地表扰动,易诱发水土流失。施工场地平整等工程行为,使土壤裸露、地表扰动、局部地貌改变、原稳定体失衡,易产生水蚀。(2)本次工程对水田、旱地的占用将使当地的农业受到一定影响。(3)施工中的挖土机、重型装载机及运输车辆等各类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振动会影响周围居民区等敏感点。(4)施工过程中的生产作业废水可能会对周围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5)⑤施工作业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土石方工程、地表开挖和运输过程;燃油施工机械排烟等也将影响环境空气质量。

运营期:(1)生态环境:工程占地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工程实施后,土地原有使用功能将全部丧失,土地生产力将遭到破坏。工程评价范围内没有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分布。由于工程所在地区为平原地区,人为开发活动频繁,评价范围附近无大型兽类穿越,也无珍稀动物栖息地等特殊敏感点。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国家保护的珍稀物种。百官站站址所在地植被较为丰富,工程占用植被约0.001 km2,本工程建设会造成路基、站场等永久占地范围内植物种类和植被类型的永久消失。但本工程周边两侧生态环境具有很大的相似性,受影响物种资源均为站址周边地区常见类型,加上工程本身造成的影响范围有限,因此工程建设对站址周边地区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有限,不会造成特定种群消失或物种灭绝。本工程周围的植被多为菜地,车站的建设对评价范围内景观生态质量产生的影响有限,通过自然生态体系的自我调节及工程植被恢复措施的实施,工程运行一段时间后,评价区自然体系的性质和功能可得到恢复和提高。即便如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也应加强对生态系统的保护,工程后应及时实施生态恢复措施,使工程对区域自然生态系统体系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受到影响的生态系统的自然生产力尽快得到恢复。

(2)声环境:本工程距铁路外轨中心线30米处噪声近期昼间为53.4~55.4dB(A),夜间为52.8~54.8dB(A),对照相应标准,昼夜间均达标;远期昼间为54.1~56.0dB(A),夜间为53.5~55.5dB(A),对照相应标准,昼夜间均达标。其中距铁路外轨中心线30米处城际列车噪声贡献值近期昼间为40.9~42.9dB(A),对照相应标准,昼间均达标,夜间无车流;远期昼间为42.1~44.1dB(A),对照相应标准,昼间均达标,夜间无车流。

评价范围内共有敏感点6处,预测近期昼、夜间分别为51.7~65.6dB(A)和47.0~62.8dB(A),较现状分别减少0~1.9dB(A)和0~2.7dB(A),对照相应标准,计有5处敏感点超标,其中昼间1处敏感点超标1.9~2.7dB(A),夜间5处敏感点超标0.5~10.4dB(A)。其中城际列车噪声贡献值昼间为29.1~47.7dB(A),夜间无车流。敏感点超标原因主要受既有道路交通噪声和萧甬铁路货车、普客噪声影响。远期昼、夜间分别为51.8~65.7dB(A)和47.4~62.9dB(A),较现状分别减少0~1.6dB(A)和0.1~2.2dB(A),对照相应标准,计有5处敏感点超标,其中昼间有1处敏感点超标1.9~2.7dB(A),夜间5处敏感点超标0.4~10.4dB(A)。其中城际列车噪声贡献值昼间为30.6~48.9dB(A),夜间无车流。敏感点超标原因主要受既有道路交通噪声和萧甬铁路货车、普客噪声影响。

(3)振动环境:工程后,近期路工村Z振级评价量昼间为70.3~73.1dB,夜间为78.0~80.9dB,对照GB10070-88中“铁路干线两侧”80dB标准要求,昼间达标,夜间超标0.9dB。远期路工村Z振级评价量昼间为70.8~73.6dB,夜间为78.1~81.1dB,对照GB10070-88中“铁路干线两侧”80dB标准要求,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1dB。

(4)水环境: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两座车站产生的生活污水。根据设计文件,共新增污水72m3/d,均为生活污水。经调查两座车站具备接入既有市政污水管网的条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污水中各项污染物浓度可以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最终进入绍兴市污水处理厂和上虞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5)环境空气:工程实施后,本线列车牵引将采用电力机车,本工程亦不新增生产、生活锅炉,不新增大气污染物。

(6)固体废物:工程建成后,新增定员66人,根据类比,车站职工生活垃圾排放量为每人每天0.4kg,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636t/a,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主要环保措施:对噪声较大的机械采取隔声措施,尽量远离敏感点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尽量不施工或安排低噪声作业。协调好车辆通行的时间,夜间运输减速缓行、禁止鸣笛。施工期正线列车经过迪荡站和百官站施工路段可考虑降速运行,降低列车噪声来抵消部分施工噪声。针对高噪声的机具,必要时加高临时隔声屏障,建议对受施工噪声影响较严重的敏感点,采取设置临时的3~4m高隔声围墙或吸声屏障,或直接采用有效设计的隔声工棚(或隔声软帘),施工布置时可考虑在靠近敏感点一侧建临时工房以起到隔声墙作用,减轻施工噪声的影响。选择环境要求较低的位置作为固定作业场地;施工车辆特别是重型运输车辆的运行通路,应尽量避开振动敏感区域;施工场地内强振动的机械布设在远离敏感区一侧;当靠近居民住宅等敏感区段施工时,应禁止使用强振动机械。施工期须加强环境管理,防止施工产生的扬尘等对地表水水体水质的污染。优化临时工程选址,合理布置场地临时排水设施。施工场地应加强环保措施,施工过程产生的钻渣泥沙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应及时清运至管理部门要求的地点堆存,集中处置。严禁抛弃于水体或滩涂。施工机械冲洗产生的油污废水,应经沉砂隔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洗车。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就近租房,产生的生活污水可接入既有的城市污水管网,不会对当地水环境产生影响。建议迪荡站在施工过程中在迪荡湖一侧进行围挡及设置排水沟,将施工废水引至迪荡湖范围外排放。施工工地周围设置硬质围挡措施,场内易扬尘堆放物应在周围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拦,主体在建工程脚手架外侧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或更高效的防尘措施进行封闭。施工工地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经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及时清运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主要环保措施:(1)为减轻铁路噪声影响,本次评价要求对迪荡站K42+116~K42+747右侧新建车站实体围墙由2.2m加高至4m,内侧喷涂吸声涂料,计631m。(2)本次评价提出对路工村超标居民住宅采用功能置换措施,共置换4户住宅。(3)本项目运营期迪荡站和百官站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污水中各项污染物浓度可以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入既有城市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绍兴市污水处理厂以及上虞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4)垃圾定点收集、存储,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措施预期效果:评价对迪荡站围墙提出加高、内侧喷涂吸声涂料等措施,措施后敏感点处环境噪声可达标或好于现状。评价对超过“昼间80dB、夜间80dB”要求的路工村4处居民住宅采取功能置换措施,措施后不受铁路振动影响。其他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通过采取严格控制施工场地、严控施工废水排放、加强景观设计等一系列影响减缓措施后,工程建设不会对水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工程的建设将占用部分土地、破坏植被、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本工程施工、运营期将产生一定程度和范围的噪声、振动、污水等影响,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在落实设计和本报告提出环保措施,并确保这些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实现“三同时”,同时加强监控管理,本工程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在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前提下,本工程是一项符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协调统一的工程,本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8日。公众若需补充信息,请在2020年9月16日至2020年9月28日期间,与环评单位联系。

(七)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绍兴市风情旅游新干线建设有限公司;电话:0575-88587756(周工);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833号鑫洲商务大厦1510室。

②环评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杨园和平大道745号(430063);电话:027-51184687(刘工);邮箱:550161031@qq.com

③审批部门: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电话:0575-85134135。

(八)环评报告审批前公示

在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前,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将在环评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rfsdi.com.cn/)进行公开,届时公众可上网查阅。


绍兴市风情旅游新干线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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